•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11 16:49:00 股吧网页版
ST联络: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2


证券代码:002280 证券简称:ST 联络 公告编号:2024-033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络互动”)
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4 年 6 月 6 日、6 月 7 日和 6 月 11 日)收盘价格跌幅
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

2、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于 5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1),拟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向有管辖权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和预重整。除以上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879.14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147 万元。公司因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与此同时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持续性经营相
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自 2024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ST)。

3、2024 年 5 月 27 日、5 月 29 日、5 月 30 日、5 月 31 日、6 月 3 日、6 月
4 日、6 月 5 日、6 月 6 日、6 月 7 日及 6 月 11 日,公司股价低于 1 元,公司已
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编号:2024-026、2024-02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之第(四)项的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 A 股股票或者仅发行 B 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4、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公司拟向有管辖权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和预重整,此事项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即便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法院能否受理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申请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的相关规定,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如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
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