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博深股份: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
2. 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中勤万信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达到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服务年限。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服务的需要,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以公开招标方式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重新选聘,经履行相关程序,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 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根据公开招标结果,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 145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120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5 万元(含税)。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024 年 12 月 31 日):216 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1,304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 人

最近一年总收入(2024年):217,185.57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2024年):183,471.71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2024年):58,365.07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024年):244家

主要行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审计收费: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024 年度):35,961.69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自
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 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47 名
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9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 人次,纪律处分 6人次、监
管措施 42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范桂铭

范桂铭,自 200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8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签署 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云

杨云,自 200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8 年起开始在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