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7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随着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业务的开展,外汇收支敞口越来越大。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业务需要,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等。主要交易币种为美元、欧元等。
交易金额: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笔外汇套期保值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4,000 万元,全年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000 万元。本次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 年 3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随着公司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业务的开展,公司外汇收支敞
外汇风险,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该业务的开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根据相关会计准则,本次投资符合套期保值相关规定。
2、交易金额: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笔外汇套期保值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4,000 万元,全年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000 万元。本次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业务开展时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择机安排。
3、交易方式: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业务需要,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等。主要交易币种为美元、欧元等。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是指在委托日同时与银行约定两笔金额一致、买卖方向相反、交割日期不同的人民币或外币对另一外币的买卖交易,并在两笔交易的交割日按照该掉期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
外汇期权也称为货币期权,指合约购买方在向出售方支付一定期权费后,所获得的在未来约定日期或一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汇率买进或者卖出一定数量外汇资产的选择权。
4、交易期限: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择机安排。
5、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涉及期权与远期结汇复合产品的,需要缴纳小额的期权费用。缴纳的保证金
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总监和财务管理部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次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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