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7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或“年审会计师”)作为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切实有效地发挥了监督作用。现将中审众环年度履职情况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1)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37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6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7)2024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7,185.5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3,471.71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58,365.07 万元。
(8)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44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
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6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自
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
措施 0 次,41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11 人次、纪律处分 12 人次、监管措施
40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范桂铭,自 200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三年签署 8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永俊,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具备5 年审计服务经验。曾参与或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IPO 审计项目。最近三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文凌,自 200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三年复核 1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拟聘任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 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9 月 11 日先后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审众环对本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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