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2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亚太股份: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4


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召开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黄伟中先生、黄伟潮先生、施兴龙先生、施正堂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预计 2025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为不超过 26,800 万元,其中预计向关联方亚太机电集团安吉汽车管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管路”)采购商品发生交易额不超过 700 万元;预计向关联方安吉管路出租房产及
代收电费不超过 25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3 月 29 日刊登于《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根据公司实际运行情况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调整与关联方安吉管路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调整后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预计向关联方安吉管路采购商品发生交易额不超过 700 万元;预计向关联方安吉管路销售商品发生交易额不超过 350 万元;预计向关联方安吉管路出租房产及代收电费发生交易额不超过
200 万元。本次调整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 调整前2025年度 截至上月末已 调整后2025年度
内容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安吉管路 半成品 700 330.23 700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安吉管路 材料 0 171.24 350

向关联人出租房产 安吉管路 租赁费、 250 75.69 200

及代收电费 电费

注:上述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和预计发生金额为合并报表数据。除上述与
安吉管路的关联交易额度调整外,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预计关联交易额度仍以前
次预计的额度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

1、亚太机电集团安吉汽车管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瑞康;注册资本:3,000 万元;营业范围:一般项目:汽车

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建
筑材料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址: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大道西段 399 号。截

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安吉管路总资产 9,826.23 万元,净资产 5,290.72 万元,营业

收入 4,697.18 万元,净利润 811.44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履约能力: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

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5 年预计公司与该关联方进行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1,250 万

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安吉管路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其采购半成品,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亚太埃伯恩汽车……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