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规章的规定,恪守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职原则,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监督与决策支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已于 2025 年 8 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离任独立董事职务。现
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董晓敏,男,男,1957 年出生,硕士学历。历任浙江法制报社总监、浙江星韬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省微电影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浙江省政法摄影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浙江法治在线网站副总监、平安浙江网站副总监、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监察专员等职。2021 年 3 月—2025 年 8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曾任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股东会出席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全面参与公司治理活动。在独立董事任期内,共计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次,其中现场出席 1 次、通讯方式出席 2 次、委托表决 1 次。同时,本人列席股东会,认真听取股东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入了解其期望与诉求,为切实维护股东权益创造了有利条件。
在董事会履职方面,本人秉持勤勉尽责的原则,在会前主动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全面掌握相关情况与信息,为董事会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
议期间,本人对各项议题进行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董 事会科学决策、正确决策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同时,本人以审慎、独立 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程序正 当。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形。
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姓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事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次 出席股东
亲自参加董事会
名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会次数
会议
董晓敏 4 0 4 1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在 2025 年独立董事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本
人作为第八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循《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持续加 强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时掌握审计工作进展及会计师重点关注事项;全面完 成对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监督审查;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汇报,深入了解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进展、自查与整改情况,切实发挥审计委员 会的专业监督职能。在公司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过程中,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深 入了解公司财务状况,仔细研读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充分履行审计委员会 的专业监督职责。
2025 年独立董事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
自出席。会议期间,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换届选举 候选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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