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股份”、“公司”)2017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9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2月 4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 1,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000,000,000.00 元。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16,000,000.00 元(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玖亿捌仟肆佰万元整
(¥984,000,000.00),已由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划
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2017]504 号《验证报告》。上述到位资金再扣除债券发行登记费、审计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推介宣传费和验资费等合计2,532,126.38 元(不含税)后,并考虑已由主承销商坐扣承销费和保荐费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905,660.3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玖亿捌仟贰佰叁拾柒万叁仟伍佰叁拾肆元整(¥982,373,534.00)。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
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亚太转债”已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到期,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债券已经全部
转股或由公司兑付,“亚太转债”已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经 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和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年产15万套新能源汽车轮毂电机 40,179.08 40,179.08
驱动底盘模块技术改造项目
年产100万套汽车制动系统电子 58,058.27 28,058.27
控制模块技术改造项目
亚太股份摩洛哥有限公司建设年 30,000.00
产制动钳总成265万件项目
合计 98,237.35 98,237.35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年产 15 万套新能源汽车轮毂电机驱动底盘模块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募集资金部分已基本投入完毕,后续将根据项目进度和市
场情况以自有资金继续投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
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 累计投入金额 节余募集资金
资总额
年产15万套新能源汽车轮毂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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