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4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有关要求,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姜干先生,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钟松林女士,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倪万杰先生,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7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咨询及意见分歧解决
立信拥有运行完善的咨询和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在执行审计业务的过程中,针对困难或有争议的事项进行咨询,并按照达成的一致意见执行。对于项目执行中出现的不同意见,一般通过讨论、沟通、咨询等方式来解决。对于重大意见分歧,立信实施明确的分歧解决程序,确保在意见分歧解决后才出具业务报告。
(二)项目组内部复核
立信针对本审计业务实施完善的项目组内部复核程序,包括外勤主管复核、项目经理复核和项目合伙人复核。外勤主管的复核旨在确保项目组已充分、正确执行审计计划并完整记录执行的审计程序;项目经理的复核旨在确定相关人员是否对已执行审计程序进行复核,并确认审计程序的执行结果符合执业准则的要求;项目合伙人的复核旨在整体上确保项目组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支持审计结论和拟出具的审计报告。
(三)独立复核
立信针对本审计业务实施独立复核程序,安排项目组成员以外的专业人员实施独立复核,对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据此得出的结论作出客观评价。独立复核人及协助人员按立信质量管理要求实施独立复核程序,形成独立复核工作底稿。只有完成独立复核,项目合伙人才能签署审计报告。
(四)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和整改
立信按照质量管理准则要求开展的监控活动包括日常监控和定期监控。日常监控已经嵌入到立信的内部程序中,针对具体情况的变化而随时实施。定期监控主要包括项目质量检查,每隔一段时间就定期实施。在执行本公司2025年报审计的过程中,立信各项质量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政策和程序)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在执行本公司2025年报审计的过程中,立信针对本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审计重点展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