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6-02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7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5年5月16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同时,公司根据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6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已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5年6月24日。
5.2025年9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已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工作,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5年10月21日。
6.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或合同到期且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约的,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2人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9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59万股,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5.32%,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6%。
(二)调整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3日。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限制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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