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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29 17:26:01 股吧网页版
奇正藏药: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30


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6-036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时间

3.1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

3.2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9号叶青大厦D座7层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凯列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7.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9人,代表股份464,765,5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98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62,941,7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6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6人,代表股份1,823,7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17%。

7.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7人,代表股份1,823,8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6人,代表股份1,823,7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7%。

7.3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总裁、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480,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7%;反对208,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8%;弃权76,5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38,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771%;反对208,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256%;弃权76,5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73%。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吴团结、杜羽田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详见2026年6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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