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6-020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和时间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9号》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务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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