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3 18:57:26 股吧网页版
奇正藏药: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6-022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积极响应落实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深市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的倡议,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持续提升公司管理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详见2025年1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现将公司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公司以“传承智慧·守护生命”为使命,以“成为永续发展的藏药全产业链卓越企业”为愿景,借助传统藏医药文化的健康智慧,坚持运用现代创新科技发展新型藏药,引领传统藏药产业升级,成就了公司现代藏药龙头企业的地位。公司致力于传统藏药的传承和创新,探索藏药现代化路径,打造现代藏药创新开发及制造产业化平台。公司持续以藏医药基础理论研究为指导,聚焦优势治疗领域,以现代医药技术对传统藏药进行系统评价和研究,探索治疗原理,扩展临床应用领域,提升临床价值;同时从藏药材种植、炮制传承,到采用国内外领先的工艺技术和质量控制指标解决藏药生产技术难题等,提高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公司积极开展现代循证医学研究,优选适应症、优化说明书,自建营销队伍,开展学术营销和品牌营销,使传统藏药走出藏区,进入大众主流市场、各类医疗机构、线下实体药店和线上网店,被广大医生和患者所认可。

公司战略为“双轮驱动、双翼领先、双基保障”。双轮驱动是指营销和研发的咬合式发展,其中营销占据了本战略周期的龙头地位,而研发的地位从上一个
周期的战略支持跃升到本周期的战略核心。双翼领先是指资源和制造的整合式提升,其中资源保障进入战略主项,而制造方面则提出了立志成为藏药灯塔工厂的雄心。双基保障是指发展数字化共享平台和激活组织的两项重点工作,其中发展数字化共享平台的核心目标定为科学决策以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而激活组织旨在进行组织再造,从而解放生产力、提高领导力、培养/吸引高素质人才,作为战略实现的重要支撑。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1,601.2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4%;实现营业利润76,862.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842.5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8,016.3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77%。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525.2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56%;实现营业利润10,908.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17.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7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559.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96%。

二、持续现金分红,强化股东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致力于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持续与投资者分享经营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价值获得感。自上市以来,公司积极响应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的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切实落实“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在不断提升公司内在价值的同时积极回馈股东,让投资者享受企业发展成果。自上市以来,公司累计实施现金分红18次,累计现金分红金额302,012.38万元。

2025年1月24日,公司实施2024年特别分红权益分派,现金分红11,683.89万元;2025年7月10日,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现金分红20,107.51万元。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31,791.39万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4.60%。

2025年9月22日,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现金分红12,540.57万元;2026年4月22日,公司推出2025年度分红预案,预计现金分红23,242.01万元。2025年预计合计现金分红总额35,782.58万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