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正藏药”、“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66 号文件】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开发行 8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80,000.00 万元。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为本次发债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
A 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A 股股东放弃
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80,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9月28日完成发行,债券名称为“奇正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扣除需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801.89 万元(承销保荐费含税金额为人民币 850.00 万元)后,主承销商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将人民币 79,198.11 万元存于公司的兴业
银行兰州七里河支行(账号:612100100100041441)账户内。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扣除承销与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评估费及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949.98 万元(含税金额为人民 1,006.95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9,050.0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勤信验字(2020)第 0055 号《验资报告》。
(二)2025年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年初余额 2,283,262.82
减:报告期投入金额 2,284,186.31
加:报告期利息收入(扣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923.49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户仅用于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612100100100041441)、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专户仅用于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可转换公司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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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100100100041290)与兴业银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专户仅用于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根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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