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6-014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夏海建先生回避表决;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董事对《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议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参与公司日常经营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下同),根据其本人与公司签订的雇佣或劳动合同,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报酬,不领取董事岗位津贴。
2、外部董事津贴标准为10万元/年(含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3万元/年(含税)。其履行职务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本人与公司签订的雇佣或劳动合同,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报酬。
四、薪酬构成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结构由基
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一)基本薪酬:按照其在公司内部担任的职务,根据岗位责任等级、能力等级确定,每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以及个人业绩贡献确定,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按照绩效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发放。
(三)中长期激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上述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五、其他规定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发生变动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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