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8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6-058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鉴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经审计的 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触及了《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一)的规定,自 2025 年 5 月 6 日起,深
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
了 2025 年年度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符合申请对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
示的条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
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该申请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且存在不确定性。
2、截至 2026 年 5 月 7 日,公司股票的静态市盈率为-774.39 倍,滚动市盈
率为 337.00 倍,市净率为 42.58 倍。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数据显示,公司所属中上协行业分类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的静态
市盈率为 63.61 倍,滚动市盈率为 58.05 倍,市净率为 6.33 倍;公司控股子公司
上海孚邦实业有限公司所属中上协行业分类制造业—其他制造业(C41)的静态
市盈率为 56.87 倍,滚动市盈率为 63.41 倍,市净率为 4.71 倍;公司收购中恩云
(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中恩云数据中心”)100%股权,自 2025 年12 月起将中恩云数据中心纳入合并范围,中恩云数据中心所属中上协行业分类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的静态市
盈率为 84.36 倍、滚动市盈率为 76.24 倍,市净率为 5.88 倍。公司当前的市盈率、
市净率与上述行业情况有较大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宇顺,证券代码:002289)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
年 4 月 30 日、2026 年 5 月 6 日、2026 年 5 月 7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
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 2025 年年度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
符合申请对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已提交对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该申请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详见“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已知悉上述重大事项,除上述事项和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鉴于公司经审计的 2024 年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一)的规定,自 2025 年 5 月 6 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 2025 年年度报告,根据相
关规定,公司符合申请对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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