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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24 21:09:21 股吧网页版
*ST宇顺:深圳宣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关于对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25


关于对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宣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Shenzhen Xuanda CPAs(General Partnership)

电话(TEL): 0755-86523697

传真(FAX): 0755-86103356

邮编(POSTCODE): 518055

地址(ADDRESS): 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方大广场 4 号楼 1409

目 录

问题一 ...... 1
问题二 ...... 6
问题三 ...... 14
问题四 ...... 21
问题五 ...... 24
问题六 ...... 26
问题七 ...... 27
问题八 ...... 32
问题九 ...... 33
问题十 ...... 34
问题十一 ...... 35
问题十二 ...... 38
问题十三 ...... 40
问题十四 ...... 43
问题十六 ...... 44
问题十七 ...... 47

深圳宣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Shenzhen Xuanda CPAs(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对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顺电子”“公司”)转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关于对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6〕第 11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我们作为宇顺电子 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现就问询函中需由年审会计师说明的事项回复如下:

问题一

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27 亿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 3.25 亿元,分别
同比增加 48.64%、50.45%,根据年报披露的在职员工数量,你公司人均营业收入同比增加 62.68%;实现利润总额-0.01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0.15 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0.16亿元,分别同比增加 91.49%、16.99%、26.36%,其中扣非后净利润已连续十四年为负值。

你公司本年度营业收入扣除项目金额为 281.86 万元,涉及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主要为物业租赁、材料销售、贸易业务、废品销售收入。本年度营业收入扣除项目直接影响你公司本年度扣除后的营业收入能否满足 3 亿元标准,对你公司股票是否触及终止上市情形影响重大。

请对照我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第四
部分第二节相关规定,详细说明本年度营业收入扣除项目的具体构成及扣除依据,是否存在应扣未扣的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2)请结合你公司液晶
显示屏及模块、触控显示模组、IDC 业务、仪器仪表与安防设备、电气设备及其他业务的行业与市场情况、收入和成本构成、毛利率,以及公司资金流动性情况、资产减值损失、2026 年一季度经营数据等,详细说明你公司扣非后净利润连续十四年亏损的原因,与同行业公司情况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3)你公司本年度非经常性损益 119.20 万元。请详细说明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构成,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4)请说明你公司人均营业收入变动与公司营业收入变动的匹配性,与同行业公司情况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5)请结合前述情况,逐项核查说明你公司是否触及我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 9.3.12 条规定的情形,是否存在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是否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6)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1)(2)(3)(4)进行核查,说明实施的审计程序、核查比例、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审计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针对问题(1),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一)审计程序

1.了解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的判断和区分,检查其划分的依据是否合理准确,与以前年度是否一致。

2.取得营业收入扣除明细表,执行检查及分析程序,关注是否按规定要求列示所有的营业收入扣除项目,是否存在将其他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收入混同的情况。

3.结合公司行业模式、自身经营特点关注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是否能够形成稳定业务模式、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审慎判断是否与公司正常业务相关。
4.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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