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7-01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26-071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宇顺电子”)分别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3 日、2025 年 9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
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
2026 年 6 月 29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以下简称
“中国银行”)签署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借款期限 36个月,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顺工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智能”)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工业智能与中国银行签署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借款期限 36 个月。合同的主要内容详见下文。
中国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股东大会审批额度内,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上述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的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本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工业智能已就为宇顺电子提供担保事项履行了审议程序。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借款人: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借款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借款期限:36 个月,自 2026 年 6 月 29 日起至 2029 年 6 月 29 日止。
(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借款人:深圳市宇顺工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贷款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借款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借款期限:36 个月,自 2026 年 6 月 29 日起至 2029 年 6 月 29 日止。
(三)《保证合同》
保证人:深圳市宇顺工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主债权:债权人与债务人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备查文件
1、宇顺电子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工业智能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3、工业智能与中国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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