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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8 23:10:43 股吧网页版
*ST宇顺: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9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5-115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向交易对方凯星有限公司(Energy Sight Limited)、正嘉有限公司(Basic Venture Limited)、上海汇之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其分别持有的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5 年 9 月 29 日,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房山中恩云数据中心项目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已生效,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刊
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

2025 年 11 月 3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房山中恩云数据中心项目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该备忘录已生效。根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备忘录的相关约
定,截至 202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已向监管账户支付的暂存交易价款金额达到
总交易对价的 51%,计 170,850 万元;为顺利推进本次交易,结合本次交易履行
情况,交易对方出具了《确认函》,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2025
年 11 月 2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104、2025-109)。

二、本次交易进展

根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备忘录的相关约定,公司与交易对方执行了标的公司过渡期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1、交易对方已出具股东决定,改选、聘任由公司委派的两名标的公司董事以及交易对方委派的一名标的公司董事组成新一届董事会,以及配合改选、聘任由公司委派的高管、法定代表人人选,并已办理了相应的公司章程变更及工商备案登记手续;

2、为保障标的公司资产安全与运营连续性,公司与交易对方对标的公司全部公司印鉴、证照原件、财务账册等关键物品与资料的盘点与交接已完成;

3、2025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已按相关约定配合办理了将监管账户内相当于
交易对价总额的 51%的暂存价款向交易对方指定收款账户进行解付的手续。

公司已安排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过渡期措施执行前损益进行审计,自过渡期管理措施执行之日起,标的公司所有风险、责任及损益均转由公司享有及承担。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方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相关方正在有序开展相关后续实施工作,本次交易存在资金筹措及偿债风险、股东收益下降的风险,商誉减值的风险,标的公司股权的质押风险,标的公司业务经营
相关等风险,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3 日披露的《深圳市宇顺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之“重大风险提示”“第十一节 风险因素”。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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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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