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28 00:06:45 股吧网页版
*ST宇顺: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28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6-019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向交易对方凯星有限公司(Energy Sight Limited)、正嘉有限公司(Basic Venture Limited)、上海汇之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其分别持有的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5 年 9 月 29 日,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相关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2025 年 10 月 11 日、2025 年 11 月 4 日、2025 年 11 月 25 日、2025
年 11 月 29 日、2025 年 12 月 3 日、2025 年 12 月 30 日、2026 年 1 月 28 日刊登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及《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2025-104、2025-109、2025-115、2025-116、2025-129、2026-009)。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相关协议及交易文件,公司与交易对方执行了标的公司过渡期管理措施,自过渡期管理措施执行之日起,标的公司所有风险、责任及损益均转由公司享有及承担;公司已按相关约定将监管账户内相当于交易对价总额的 51%的暂存价款向交易对方指定收款账户解付;公司已安排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过渡期措施执行前损益进行审计。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9 日、2025 年 12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购买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115、2025-116)。

为解除标的公司股权质押以加速后续股权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1 月 26 日、2026 年 2 月 1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公
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招银金融租赁
有限公司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2026 年 2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为尽快开展上述融资租赁业务,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和其现股东的关联方上海汇之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借款协议,向其申请无息借款,专项用于支付融资租赁合同项下
的风险保证金,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
的公司拟申请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公司正在与相关方继续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方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
未实施完毕,本次交易相关风险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3 日披露的《深圳市宇
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之“重大风险提示”“第十一节 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