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6-034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鉴于公司经审计的 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一)的规定,自 2025 年 5 月 6 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 2025 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分别在 2025 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本次公告为公司首次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6-010),公司预计 2025 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扣除后营业收入 40,700 万元,相关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
为提升公司资产质量,提高盈利能力,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预计的 2025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已包含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的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中恩云 IDC 项目公司”)的财务数据,其中,公
司扣除后营业收入包含 2025 年度新增的 IDC 业务收入,相关金额约 8,101 万元。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中恩云 IDC 项目公司是否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以及相关业务收入根据规定应扣除的金额尚未经审计专项确认,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关于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未获审议通过,公司现拟聘任深圳宣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宣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拟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
一、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按计划有序推进 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为 2026 年 4 月 29 日。
2、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关于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未获审议通过,公司现拟聘任宣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拟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
的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披露的《关
于拟变更会计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宣达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达到人民币 5,000 万元以上。
3、公司将积极推进 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将有序推进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事项
1、根据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1 日披露的《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6-010),公司预计 2025 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扣除后营业收入 40,700 万元,相关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预计的 2025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已包含公司收购的中恩云 IDC 项目公司
的财务数据,其中,公司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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