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6-054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正常交易,证券简称仍为“*ST 宇顺”,证券代码仍为“002289”,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鉴于公司经审计的 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一)的规定,自 2025 年 5
月 6 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情请参见公司
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申请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及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二、公司申请对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深圳宣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129.54 万元、-1,458.83 万元、-1,578.03 万元,营业收入为 32,742.69万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 32,460.83 万元,报告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1,606.77 万元。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
关规定自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8 条规定,公司符合申请对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
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提出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正常交易,证券简称仍为“*ST 宇顺”,证券代码仍为“002289”,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三、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对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且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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