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主要控股子公司合肥禾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苏州兴禾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合肥和荣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苏州禾润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海曦技术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9.06%,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成本核算和费用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及内部监督等的关键控制环节。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
1、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依法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分别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按照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的原则行使职权。
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批公司的年度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公司重大事项;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执行股东会决议并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公司财务以及行使其他由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其中,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负责内部审计、未来发展规划、人才筹备及薪酬体系建设。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监督公司会计政策以及内部、外部的审计工作和结果,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形成了具有竞争力与吸引力的劳动人事制度,对人员招聘、员工培训、辞退与辞职、工资薪酬、福利保障、绩效考核、晋升与奖惩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特定工作岗位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展开多种形式的培训,使员工能够胜任目前所处的工作岗位。
3、资金活动
公司制定了货币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对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做分离,相关部门与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建立了严格的授权审核程序,形成了重大资金活动集体决策和联签制度,规范公司的投资、筹资和资金运营活动。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货币资金进行盘点和银行对账,确保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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