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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6 20:53:01 股吧网页版
禾盛新材: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闫艳)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7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闫艳)

本人闫艳,作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报告期内的履职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本人闫艳,女,198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金融法硕士学位,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金融财务方向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党委副书记、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特聘公益律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指导教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证券犯罪研究中心研究员。2024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经自查,在任职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认证履行职责。本人预先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本年度,本人应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8次、股东会会议4次,本人实际出席董事会会议8次,其中现场会议1次,通讯会议7次,列席股东会会议1次。年度内,本人未对公司的任何事项提出异议,亦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事项进行了审议。

2、战略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根据《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拟以自筹资金25,000万元人民币向上海熠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熠知电子”)增资并持有其10%股权事项进行了评估,重点围绕熠知电子的主营业务、核心技术、经营数据等关键信息进行分析,严格遵循独立判断原则,审慎行使表决权。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重新审议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时机,以现场交流、腾讯会议、电话等多种沟通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事项。本人密切关注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跟踪重大事项的进展,以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2025年度,本人现场办公天数累计15个工作日。
(四)与外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定期报告的工作开展计划。在公司年报编制期间,本人与年审会计师就年审计划、需要关注的重点事项,以及初步审计结果进行充分沟通,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阅,督促审计工作的开展,并就审计过程中的发现的问题,如内部控制漏洞或信息披露瑕疵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分析与讨论,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为股东和投资者提供可靠的信息保障。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5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高度重视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态、对外投资进展及可能产生的风险,提前审核董事会会议资料,结合自身法律专业的经验对公司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严格把关。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是否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紧跟监管动态,密切关注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机构发布的法规修订情况,深入学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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