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0
证券代码:002291 证券简称:遥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2
广东遥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遥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 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 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遥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拟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35 名)。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公式
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限售安排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6.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用途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上市地点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8.决议的有效期
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
日止。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三、 对董事会办理此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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