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7 22:19:11 股吧网页版
遥望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蒙小君)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广东遥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蒙小君,198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法务、北京市邦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南天明(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执行主任、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广东灯湖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律师、党支部书记,兼任佛山市南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组成员,入选佛山市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人才库。2025年3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股东会,其中临时股东会5次,年度股东会1次。本人出席3次股东会。

(二)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 本年亲自出席

独立董事姓名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蒙小君 11 11 0 0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3 3 6 6 2 2

1、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对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执行情况、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以及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

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
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

真审阅,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

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2025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

议于2025年6月3日召开,本人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在保证所获得

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

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佛山星期六鞋业有限

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关注审

计计划及审计进度,关注审计过程,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并就关注问题询问相关人员。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电话等方式积极与公司的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解

答股东提出的部分可公开回答的问题,加深股东对公司的了解,保障投资者知情

同时,本人积极参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强化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为21天。除参加董事会会议、专门委员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