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7 22:33:51 股吧网页版
遥望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黔义-已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广东遥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广东遥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完成董事会换届改选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现将本人2025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梁黔义,197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总会计师(CFO),高级会计师。现任职于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兼任广州天源税务师事务所外部董事兼高级合伙人。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股东会,本人应列席2次股东会,实际列席2次股东会。

(二)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 本年亲自出席

独立董事姓名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梁黔义 3 3 0 0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广东遥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1 1 1 1 2 2

1、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了委员会日常会议,审阅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内审报告和审计工作计划,关注内审工作的开展情况;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关注审计计划及审计进度,发挥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及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报告期内未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关注审计计划及审计进度,关注审计过程,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并就关注问题询问相关人员。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七)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广东遥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