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3
第二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3
第三章 薪酬结构......4
第四章 绩效考核......5
第五章 薪酬发放......6
第六章 薪酬止付与追索......6
第七章 附则......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体系,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与约束作用,吸引、保留和激励核心人才,保障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或聘任关系的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除遵循本制度外,还需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法规相关规定。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以《公司章程》规定范围为准。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确保薪酬管理合规有序;
(二)战略导向原则:薪酬体系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匹配,支撑公司经营目标实现;
(三)公平公正原则:薪酬分配兼顾岗位价值、绩效表现及员工贡献,保障内部公平与外部竞争力;
(四)激励约束原则:强化薪酬与绩效的联动,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
(五)可持续发展原则:薪酬总额与公司经营效益挂钩,确保薪酬支出的合理性与可持续性。
第二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第四条 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全体员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普通员工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各类津贴、补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第五条 工资总额主要依据公司经营效益、公司人员编制、预算、行业及区域特点等因素,结合公司年度经营的需要综合确定。
第六条 审批与调整流程
(一)考核主体
1、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普通员工薪酬考核,制定相应的年度薪酬计划、年度工资调整计划、福利发放标准等,提交总经理审核批准。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管理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薪酬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3、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方案。
(二)调整机制
当发生以下情形时,公司人力资源部可提出薪酬调整建议。相关薪酬方案经审核批准或审议通过后执行。薪酬调整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市场环境或同行业薪资水平发生变化;
2、公司经营效益情况发生变化;
3、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4、被考核人员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5、其他经考核主体认定为合理的需调整薪酬的情形。
第七条 若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有合理原因。亏损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八条 普通员工薪酬结构
普通员工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津贴补贴等部分组成:
(一)基本薪酬:根据员工所在岗位承担的职责、岗位要求及重要性、市场薪资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绩效薪酬:绩效工资以及浮动奖金,一般与员工重点工作项目成果以及月度、季度或年度及其他周期性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或者根据考核结果浮动发放的奖金、提成等;
(三)津贴补贴:以货币形式支付的电脑补贴、交通补贴、餐补等,具体按公司统一制度及标准发放。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同时公司承担其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如差旅费、培训费等)。独立董事不参与绩效薪酬考核相关事项,其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二)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津贴补贴、中长期激励收入(若有)等组成:
1、基本薪酬:根据岗位层级、职责范围、市场薪资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绩效、个人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3、津贴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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