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6-033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审计意见。
2、本次续聘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 11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
8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 25 万元);并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大信”或“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态度,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审计业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
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 11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 8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 25 万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
3、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
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 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15.75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95.44 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6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农信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581.51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0 次、行政监管措施 16 次、
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8 次。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5 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46 人
次。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姚翠玲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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