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大信审字[2026]第 5-00012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6]第 5-00012 号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
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贵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
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守了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财务报表审计的独立性要求。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四十三)所述,贵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为 4,352,661,358.61
元。贵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国内销售,在公司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由于收入是贵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且对公司总体财务报表影响重大,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对贵公司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循环实施控制测试,评价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执行测试程序,确定相关控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2)与贵公司管理层沟通,了解公司所处的市场环境以及公司营销策略等对公司业绩、应收款项收回的影响,评估销售业绩增长的合理性;
(3)对销售收入执行实质性分析程序,包括对报告期内不同月份间收入波动分析和毛利率分析以及与上年度的对比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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