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0 20:12:41 股吧网页版
信立泰:关于增加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额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6-035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业务

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9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正常经营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适度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金额在 4,000 万美元以内(或等值其他币种),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衍生品交易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详见 2026 年 3 月 21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等)

2、为进一步优化外汇风险管理策略,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损益风险,在满足正常经营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将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额度由 4,000 万美元以内(或等值其他币种)增至 7 亿美元以内(或等值其他币种)。交易品种、场所等与前次董事会保持一致。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滚动
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衍生品交易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美元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是上述资产的组合;既可采取到期交割,也可采取差额结算。

交易工具:远期、掉期及期货。

交易场所:境内的场内交易。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关于增加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额度的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特别风险提示:金融衍生品交易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收益风险等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加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额度的原因

受国际经济环境复杂多变的影响,近期国际外汇市场波动显著加剧,汇率走势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进一步提升,汇率波动不确定性持续加大。现有套期保值额度预计难以充分覆盖未来公司发展或可能面对的汇率风险敞口,无法满足持续提升的风险对冲需求。为进一步有效对冲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在原有审批额度基础上,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额度。

二、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损益风险,在不影响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金融衍生品交易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具体开展,以提高积极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管理外汇风险等引起的风险敞口,使外汇衍生品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符合套期保值相关规定。

2、投资额度

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不超过 7 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