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恪尽职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以独立、审慎、客观的态度履行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说明
王学恭,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2 年生,大学本科,具备医药工程师资格,报告期内任职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1993 年 7 月至 2010 年 2 月,历任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员、办公
室副主任、营销战略部部长、资本运营部部长;2010 年 2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中
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2014 年 4 月至今历任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
会长。2017 年 5 月至 2024 年 12 月任中国医药包装协会副会长,2017 年 5 月至
2023 年 6 月任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9 月至
2026 年 1 月任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5 月至今任浙
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2 月至 2026 年 2 月任深圳信立泰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 7 月至今任三一创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投资决策
委员会成员,2018 年 9 月至 2026 年 1 月,任杭州尚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2018 年 12 月至今任众诚协力(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9 年 3 月至今任众诚汇津(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9 年 5 月至今任海英创(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云起汇津(天津)
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0 年 3 月至
今任中生尚健生物医药(杭州)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7 月至今任海英创(天
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7 月至今任众友日鑫(天津)企业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1 年 8 月至今任众思智
兴(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2
年 6 月至今任新途(天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新途致远(天津)企业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4 年 3 月至今任
开新致远(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在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
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具体出席情况见下表:
独立董事 应参加 现场 以通讯方式 委托 是否连续
姓名 会议次数 出席次数 参加次数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两次未亲自
参加会议
王学恭 9 1 8 0 0 否
本年度,我按时参加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行使表决权,没有投
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会。我出席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 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2025 年,我未召开提名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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