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6-031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如下:以本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份总数 1,114,816,535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按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5.5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613,149,094.25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
公司 2025 年度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年报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参与分红的股份总数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2、公司披露的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分别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相关会议审议情况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盈利前景、未来资金使用需求、资产状况、市场环境、股东回报规划等因素,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机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3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等,综合考量了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情况、长远发展规划及股东回报等要求,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
董事会以 9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3、 该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2、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 652,783,745.41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51,504,743.99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
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 2025 年度提取法定公积金 0 元;减去 2025 年已实
施 的 2024 年 度 分 配 利润 557,408,267.50 元, 加上 以前 年度未 分 配利 润
5,093,317,008.69 元、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574,580.10 元,本年度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5,193,988,065.28 元。
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前景、资产状况、行业状况及市场环境的前提下,现提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本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份总数 1,114,816,53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按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5.5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613,149,094.25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
公司 2025 年度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年报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参与分红的股份总数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该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2025 年度,公司预计现金分红总额共计 613,149,094.25 元(含税),占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 94.11%。
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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