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0 20:12:44 股吧网页版
信立泰: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6-029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
事 9 人,其中,叶澄海、陈茜渝、陈有海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出席董事符合法定人数。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宇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总经理向董事会汇报了 2025 年度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并就未来发展规划进行陈述,董事会审议通过该报告。

二、会议以 9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朱厚佳、离任独立董事刘来平、王学恭分别向董事会提交《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2025 年年度
报告》、《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9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该报告及报告摘要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 9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前景、资产状况、行业状况及市场环境的前提下,现提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本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份总数 1,114,816,53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按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5.5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613,149,094.25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

公司 2025 年度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年报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参与分红的股份总数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该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等,综合考量了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情况、长远发展规划及股东回报等要求,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五、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津贴)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参照同行业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拟定董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