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薪酬方案涉及全体董事,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提交公司202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方案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根据国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遵循依法合规、权责对等、分类考核、统筹兼顾的原则,制定公司《第九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公司第九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及发放
(一)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标准为税后 8 万元/人/年,按月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
1.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执行;
2.不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分管的领域,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结合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或岗位,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结合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领取薪酬。
四、薪酬构成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50%。
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任职资格、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核定
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工作表现挂钩,依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核算发放
中长期激励收入:股权激励、分红激励等形式
五、其他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含税金额,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薪酬并予以发放。
(四)董事、高管人员出现应当止付、追索或扣回薪酬的情形的,公司有权止付、追索或扣回其已发放的绩效薪酬、任期激励收入等。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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