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5-032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2.关于“审计委员会”名称统一修改为“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
3.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第七章监事会”;将其他涉及到“监事会”相关表述修改为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相关表述。公司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承接,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解除职位。
4.对原《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5.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章节;
6.根据新《公司法》,明确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等相关内容;
7.根据新的监管规则及相关制度,对章程中部分条款中文字表述进行修订或完善。
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并对《公司章
程》利润分配政策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为: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为:
(一)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 (一)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
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 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制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 况制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 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 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 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 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分红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分红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
(二)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 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
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 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 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案,就相关政策、 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 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意见; (三)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
(三)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报股东 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
大会审议批准,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 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
董事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四)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 (四)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变化或自身生产经
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 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或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 者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应以
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
(五)公司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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