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2 15:35:23 股吧网页版
圣农发展: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3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容诚所在 2025 年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核查,公司认为,近一年容诚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能够保持独立性履职,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为 233 人,注册
会计师人数为 1,50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856 人。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
将该议案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5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为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

规范,容诚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容诚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容诚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重大错报风险、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经营层进行了沟通。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有效地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