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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2 15:35:42 股吧网页版
圣农发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3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6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逐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在公司内部及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应根据其兼任的其他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并享受福利待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内部及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应按其担任的年薪标准最高的一个职务领取薪酬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不得因其同时担任二个或者二个以上职务而重复领取薪酬或重复享受福利待遇。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对象是专职为公司服务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以及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有)。

本制度所称“外部董事”是指虽然在公司担任董事或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但不是专职为公司服务、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享受福利待遇,公司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向独立董事发放津贴。独立董事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在公司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除上述津贴外,公司独
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公司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或者享受福利待遇。

公司按月向独立董事发放津贴,并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独立董事、外部董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食宿、通讯等费用,因行使职权而聘请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 薪酬方案

第一节 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工作而获得的个人报酬和为公司所做贡献的奖励,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岗位在企业的相对价值作为确定薪酬的主要依据;

(二)薪酬水平以市场为导向,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保持公司薪酬的吸引力以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吸引人才;

(三)薪酬和绩效考核合理挂钩,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四)薪酬要与岗位的重要性、工作的复杂程度及精力的付出相称,要让特殊人力资本的价值在分配中体现;

(五)具有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六)激励约束并重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第五条 公司可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营业收入目标及效益状况等情况决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当年的薪酬总额。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与考核以公司经济效益及工作目标为出发点,根据公司年度经营预算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进行综合考核,最终以考核结果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水平。考核周期为年度考核。

第六条 公司应当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情况,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薪酬确定依据以及实际支付情况,披露每一位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考核依据和完成情况、递延支付安排、止付追索情况等,并说明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披露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薪酬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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