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3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7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 年 5 月 22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70.00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29 人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84 元/股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6 年
5 月 22 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9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0.00 万股限制性股
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项目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700,000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721,307,933 股的 0.37%。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3.84 元/股。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29 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骨干员工和关键岗位员工。本次激励对象范围不包含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解除限售安排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解除限售期和解除限售时间安排适用不同的限售期,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且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24个月内按50%、50%的比例分二期解除限售。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50%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50%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6年-2027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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