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5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陈钦鹏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68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改正。
公司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迅速召集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同时对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全面自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明确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计划与方案,并完成整改方案实施。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监局的要求积极落实整改,编制的整改报告已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现将公司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安排
为更好地落实《决定书》中的相关整改要求,公司成立了由董事长、总经理陈钦鹏先生牵头并担任组长的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全面统筹开展本次整改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部门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要求,对《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并严格推行。
二、《决定书》主要内容和公司整改情况
问题一:公司存在资金管控不严格问题。
整改措施:
公司财务部已组织财务人员对《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6 号-资金活动》等相关制度进行学习,通过加大频率和密度组织学习,确保财务人员深刻理解并严格执行资金内控规范,进一步强化公司资金收付管理,从而全面提升资金管理能力。
公司将持续强化资金管理有效机制,严格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采购付款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持续提升公司资金管控能力,加强财务内部稽核,切实保障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与合规性,确保公司财务独立性,同时,加强资金管控与内部审计监督有效结合,实现对公司各项经济业务资金管控的有效监督。
整改责任人:财务总监、审计部负责人
整改部门:财务部、审计部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并将长期持续内控管理。
问题二:与控股股东人员及办公场所混同情形。
整改措施:
公司在前期日常管理过程中,存在控股股东和公司个别人员的办公场所混同的情形。另外在日常工作开展时,公司与控股股东个别人员基于便利和相互之间个人良好关系,请求协助支持事项办理,致使人员出现混同情形。
通过本次检查指导和监管指出,公司深刻认识到公司治理层面的亟待提升之处,现场检查期间,公司即已开始根据指导进行人员和场地等强力整改,将办公场所完全区隔与分开办公。同时通过公司人力部门落实强化独立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进行上市公司人员职能规范与整顿,并联络和通知控股股东同步加强人员管理和职能规范,杜绝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人员混同。
公司在管理、运营过程中将严格遵循《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要求,确保各个环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独立性,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做到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人员独立。
后续公司将通过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加强培训学习,增强公司相关人员的合法合规及责任意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作用,持续强化公司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及合规专项审计监督工作;借助内外部审计机构的专业力量,及时梳理、发现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中的问题及不足,并严格进行整改。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
整改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并将长期持续内控管理。
问题三:现金流量发生额列报不准确,影响了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整改措施:
经核查发现,公司前期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部分通过票据支付供应商货款的业务现金流量分类不准确,导致现金流量发生额列报不准确。
公司与供应商有长期、稳定的良好合作关系,双方签订年度框架合作协议,约定通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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