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4 19:29:51 股吧网页版
齐心集团: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泽禹)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泽禹)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全面关注公司的业务经营与内部控制,积极出席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等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鉴于任期届满,本人于 2025 年 7 月离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7 月 18 日)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进行汇报: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任职资格独立性自查说明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胡泽禹:1960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经济师,大专学历。2007 年 6 月至
2013 年 6 月曾任本公司独立董事。1984 年 11 月调入深圳,曾任深圳市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港务
公司采购科科长、运输部副经理、计划部经理;2004 年 9 月至 2014 年 9 月,历任深圳市华德
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化工部经理、分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2014 年 10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
惠州市大亚湾粤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2020 年 3 月至 2022 年 7 月任深圳市华德石
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 年 7 月至 2025 年 7 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任职资格独立性自查说明

本人日常积极加强任职资格管理,经认真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核查情况如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与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就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交流并提出审慎意见。严格审议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的议案,认真查阅议案相关资料,重点关注事项的合规性、合理性及风险情况,独立、客观行使表决权,有效促进董事会决策的规范性与科学性。

本人认为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4 次股东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3 次,参加和列席股
东会 3 次。本着严谨审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独立董事 实际出席情况

姓名 应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次数 现场出席 通讯表决 委托出席 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胡泽禹 3 2 1 0 0 3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任职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