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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19:29:52 股吧网页版
齐心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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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05年,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F,首席合伙人为李建伟。截至2025年12月31日,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33人,注册会计师1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9人。2025年度,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共为42家上市公司出具了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相关审计收费共计4967万元。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5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聘任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有关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事宜,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主要事项列示如下:

1、2025 年 8 月 2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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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其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审计工作,较好的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已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

2、年度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积极跟进审计进展,会同独立董事一起,与年审会计师召开多次会议进行密切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工作,在约定时限内高质量提交审计报告。

3、2026 年 4 月 23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时还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评估及报告。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经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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