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公司治理层面:包含治理结构、组织机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发展战略、企业文化等方面。
2、业务流程层面:包含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采购业务、生产管理、销售业务、财务报告、预算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资金管理、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重大投资、信息传递与披露等重要事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三)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情况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公司在2025年内修订《公司章程》和30余项配套治理制度,相应取消了监事会及监事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治理从“三会一层” 跨入“两会一层”(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治理时代,进一步提升董事会治理中心地位和治理效能,将高效治理和可持续性发展整合到治理结构和运营管理中,推动公司发展战略有效落地,维护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发展。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公
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其中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促进董事会更全面、科学、高效的决策。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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