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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19:30:50 股吧网页版
齐心集团: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廖睦群)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廖睦群)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担任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恪守独立性要求,坚持审慎、客观的履职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在履职过程中,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专业判断和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获选任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履
职情况向各位股东进行汇报: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任职资格独立性自查说明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廖睦群:196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执业注册会计师。曾任深圳市宝安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深圳市宝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8年至今任深圳市宝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所长、党支部书记。现为第七届深圳市宝安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第七届深圳市人大常务委员会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咨询专家、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深圳市宝安区慈善会监事长。2025 年 7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任职资格独立性自查说明

本人经认真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核查情况如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情况,主动获取并审阅与决策相关的各类资料。在各项议案审议过程中,本人秉持审慎、独立的原则,充分与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结合专业判断提出建设性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中的作用。

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议内容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4 次股东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4 次,参加和列席股
东会 1 次。本着严谨审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独立董事 实际出席情况

应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姓名 现场出席 通讯表决 委托出席 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廖睦群 4 2 2 0 0 1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会议。2025 年度参加薪酬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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