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4 19:30:59 股吧网页版
齐心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www.qx.com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0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一年度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已审议通过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有关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事宜,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总体情况介绍

公司本次拟续聘的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该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已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其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审计工作,较好的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结合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情况,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选聘程序,拟续聘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www.qx.com
(二)审计业务收费情况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026年度审计费用参照2025年度审计的收费标准(即财务审计费用1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合计200万元)。最终业务收费金额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预计2026年度审计费用增加额度不超过上年审计收费金额的20%。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情况

1、机构信息

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融中心 11F

首席合伙人: 李建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33 人,注册会计师 124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89 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 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7,268.94 万元,审计业务收
入为 6,340.74 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 797.3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3,434.75 万元,其
他鉴证业务收入(经审计):126.18 万元。

2025 年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2,123.23 万元,未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为 10,599.28
万元,未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 8,421.43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2 家

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4,967 万元

2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