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燕燕)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始终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以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积极深入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审慎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获选任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履
职情况向各位股东进行汇报: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任职资格独立性自查说明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陈燕燕: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高级政工师,中国物流学会特约研究员、中国供应链研究中心专家委员。2009 年 1 月至今历任中国人民大学深圳校友会秘书长、副会长、顾问,历任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 6 月至 2019 年 7 月曾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 7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任职资格独立性自查说明
本人日常积极加强任职资格管理,经认真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核查情况如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不存在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会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充分掌握议案相关信息,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在议案审议过程中,始终坚持独立、审慎的履职原则。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规范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项重大事项均依法依规履行了必要的审议与决策程序,会议决议真实、合法、有效,整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4 次股东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4 次,参加和列席股
东会 1 次。本着严谨审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独立董事 实际出席情况
姓名 应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次数 现场出席 通讯表决 委托出席 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陈燕燕 4 2 2 0 0 1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会议。2025 年度参加提名委员会 1 次会议,参加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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