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文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履行职责,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全面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建设,积极出席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独立性和专业作用。
鉴于任期届满,本人于 2025 年 7 月离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7 月 18 日)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进行汇报: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任职资格独立性自查说明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韩文君: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
务师。2007 年 12 月至 2013 年 6 月曾任本公司独立董事。1989 年 7 月至 2005 年 4 月在吉林工
业大学、广东三星汽车企业集团、深圳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工作;2013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2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深圳市电科
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5 年 5 月至今任深圳税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08 年 3 月至今任深圳市安联润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常务)董事;
2020 年 12 月至今任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7 月至 2025 年 7 月
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任职资格独立性自查说明
本人日常积极加强任职资格管理,经认真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核查情况如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为进一步做好履职工作,会前主动获取并细致研读相关资料,充分了解议案背景及公司经营运行情况;会中积极参与讨论,与管理层就关键问题进行沟通交流,结合专业判断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通过全过程参与和有效沟通,为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发挥了应有作用。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4 次股东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3 次,参加和列席股
东会 3 次。本着严谨审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独立董事 实际出席情况
姓名 应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次数 现场出席 通讯表决 委托出席 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韩文君 3 2 1 0 0 3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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