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纯斌-报告期内已届满离任)
本人刘纯斌,作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已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现将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内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刘纯斌,1971 年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律师、中级经济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交通银行深圳分行财会处财务主管、交通银行深圳分行大信大厦支行行长,深圳市明星康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诚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副总裁,龙门茶排铅锌矿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中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卡酷七色光文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新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乾恒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集新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本人现场出席 4 次,以通讯
方式出席 1 次,会前认真审阅了议案材料,从财务、法律等角度对公司相关议案
进行分析并发表意见,促进董事会合理决策,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人
对所参加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
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任职期间报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 任职期间报
现场出席 委托出 缺席次 出席股东
告期内董事 式参加次 次未亲自参 告期内股东
的次数 席次数 数 大会次数
会次数 数 加会议 大会次数
5 4 1 0 0 否 3 3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本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2025 年任职期间内,公司未发生需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核的议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组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2025 年任职期
间内,我们召开了 7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沟通讨论,审议通过了《审计部
2024 年度工作总结》《2024 年第四季度有关事项的检查报告》《关于续聘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提议》《美盈森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5
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及 2025 年第二季度工作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