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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3:58:25 股吧网页版
洋河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聂尧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谨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聂尧,博士研究生。历任美国罗格斯大学(新泽西州立大学)高级生物技术与医学中心访问学者、江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副教授、金徽酒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江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副院长、教授。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经自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及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没有重大业务往来,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独立性自查报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 8 次、委托出
席 2 次;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的情况。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董事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ESG 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召集并主持召开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候选人进行严格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报告公司董事会,确保公司聘任董事事项合规。报告期内,参加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管理团队 2024 年度履职情况及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确认,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管理团队成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会
议,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 8 个事项进行审查并发表了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意见,未对董事会、董事会专委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提出异议,未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
开股东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投票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就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等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交流,督促审计进度,共同推动审计工作有效开展。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网络等方式,密切关注股东及投资者关注内容,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形式,与投资者进行面对面沟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利用参加董事会等时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运营管理、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情况,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日。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联系,与本人保持密切沟通,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为本人高效履职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下一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也是基于过往实际发生情况及区域市场具体业务情况判断,具有科学合理性。

(二)定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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