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19
证券代码:839461 证券简称:粤鹏环保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深圳粤鹏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0 日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461 粤鹏环保 2022 年 5 月 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湖南怀治律师事务所朱雄文、郑丽仙律师。
(七) 会议地点
湖南景翌湘台环保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 楼会议室(湖南省湘潭市九华经济开发区东风路 1 号。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深圳粤鹏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根据 2021 年年度经营状况和实际工作情况,编制了《深圳粤鹏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和《深圳粤鹏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
(二)审议《深圳粤鹏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希会审字(2022)0636 号《审计报告》。
(三)审议《深圳粤鹏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长向大会报告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
(四)审议《深圳粤鹏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编制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深圳粤鹏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深圳粤鹏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深圳粤鹏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八)审议《深圳粤鹏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权益分派的议案》
根据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和资本公积情况,考虑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进行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2.989088股,共计转增 61,270,000.00 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2.450614 股,共计送红股 11,559,637.00 股;以上权益分派无需纳税。
上述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20,000,000 股。本次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方案实施完毕后的总股本和持股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确认为准。
(九)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挂牌公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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