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8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的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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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核报告 1-2
二、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1-2
委托单位: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10)85886680
传真号码:(010)85886690
网真号址:http://www.Reanda.com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说明的审核报告
利安达专字【2026】第 0040 号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以下简称“更正说明”)实施了审核工作。
一、管理层对专项说明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和对外披露更正说明,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更正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得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重新计算、分析复核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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